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
法系划分的标准,主要包括法的历史来源主导型的法学思想方法法的表现形式及其解释方法特定的法律制度等历史上一共有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民法法系普通法系随着历史的发展,有些法系已经消失,有。
楼主说的那个“欧美法系”似乎不是一个规范的名词表述,因为欧洲还有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 PS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普。
旧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
4所以,大陆法系对应英美法系,这是以地域命名称划分,演变为最全面反映两大法系差别的称谓民法法系对应普通法系,是以法律主要渊源命名划分的5另外,当今世界这两在法系是主要的法系,但还有其它法系,如华夏法系。
在普通法系,有宪法刑法诉讼法,还有类似民法法系的民法的侵权行为法契约法财产法买卖法等普通法法系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往往结合在一起六诉讼程序不同 民法法系是审问制的而普通法法系是对抗式也称抗辩式。
当罗马法在欧洲盛行的时候,尽管罗马法的势力胜于英国法,罗马法的内容也优于英国法,但是英国法仍然独立于欧洲,不仅不为罗马法系所同化,而且日益盛行于世界各地,逐渐成为世界上独立法系之一普通法系。